风波静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搜搜小说网www.vydoxfreetrial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而嬴骜则是趁此机会,带领农家的人找到了百越的一年三季稻。

并且快马加鞭的送回咸阳,给自己老爹。

如今百越已归秦国所有,那么三季稻。也会在百越继续种植下来。

百越也将成为一年三季稻的粮仓。

毕竟这里气候环境最适合三季稻的生长环境了。

当始皇陛下收到嬴骜派人送过来的三季稻的稻种以及稻米的时候。

嬴政惊喜万分。

他没想到居然这么容易就得到了。

为此他对赵佗更加愤怒,因为赵佗在那边那么久居然不仅仅是联合百越之地意图背叛朝廷,更是将三季稻也给隐瞒了下来。

虽然有人也说屠睢将军也领兵在百越。

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呢?

但是说实话,屠睢将军对此确实不知情?

且加上他又被百越以及赵佗暗中下了毒。

始皇陛下也不忍心再过多牵扯这位老将军。

于是首当其冲的赵佗。则直面始皇陛下的怒火。

根据始皇陛下的旨意,赵佗直接就五马分尸,尸首传遍大秦,夷三族。

随着始皇陛下的下令彻查。

很快的,廷尉府以及黑冰台就联合起来,彻查此案。

凡是相关联的人,尽皆下狱。

在根据其罪行大小,而治罪。

此事牵连甚广。

导致西城门每日皆是血流成河。

而关于赵佗的事情,则是被传至天下。

整个老秦人皆对赵佗痛恨不已。

想当年他赵佗本是一个小吏,恒山郡真定县人。

如果不是被始皇陛下破格提拔,他怎么有机会成为成为执掌五十万大秦军锐的副帅?

甚至能在主帅回咸阳治病的时候,他成为实际的主帅呢!

可是他这样竟然毫不知足,敢跟百越国相互勾结,背叛始皇陛下,背叛秦国。

这简直是让人无法忍受。

为此,没有人会说始皇陛下对其的的惩治是过于严苛的,

毕竟对于老秦人来说,他们最不能忍受的就是背叛。

可是他赵佗不止背叛了始皇陛下,更是背叛了大秦那些忠心耿耿的将士们。

所以不要说是移夷三族,哪怕是诛九族,他们老秦人也不会觉得说为他感到可怜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开局杀猪刀,迎娶美娇娘

开局杀猪刀,迎娶美娇娘

追狗少年
【穿越】+【打脸】+【爽文】+【逻辑性强】+【穿越技能】+【种田】 胡一天因女友劈腿,给自己戴了绿帽子,被分手,没错,他苦苦哀求下,仍然被一脚踹开,于是整夜酗酒致死。没想到,灵魂穿越到大唐盛世,成为杀猪匠的儿子,生活过于困苦,还不如前世,打算一死了之。可又遇到了跟前世女友一模一样的女子前来退婚,而那退婚原因是她与那当铺之子有染。胡一天彻底爆发,在这大唐盛世,他不愿再做舔狗,要做风流男人……富可敌国
言情 连载 38万字
甜爆!狠厉苍爷只为小作精折腰

甜爆!狠厉苍爷只为小作精折腰

九瓶
香城四大家族之首陆家千金陆南经历家变,从云端跌落,四肢不勤,五谷不分的陆千金被众人等着看笑话。 岂料她偷偷跑去勾搭了香城大佬活阎王沈苍。 — 沈苍,香城新晋首富,性格乖戾,我行我素,坊间称呼他“活阎王”。 有段时间众人经常看到他被一个女人缠住。 吃瓜群众纷纷揣测这个不知死活的女人是谁? 直到某日,有人撞破腻在男人怀里的女人竟然就是那位废物千金! — 沈苍从小不喜欢生活自理能力为零的陆南,日常嫌弃人
言情 连载 103万字
美食博主在古代发家致富

美食博主在古代发家致富

可可红茶
美食博主宋芫穿越了, 好消息,他的随身厨房也跟着过来了, 坏消息,他穿成了小说里的炮灰,而且他全家都是炮灰。 可宋芫偏不信命。 柴米油盐酱醋茶、琴棋书画诗酒花,就算是炮灰,也能把日子过得很潇洒。 躺平摆烂了数年后,突然弟弟高中状元了,二妹也成为当朝首富,小妹挥着长戟,在沙场上所向披靡。 宋芫也莫名其妙封拜侯爵,变成位高权重的大人物,还顺道招惹上“女主”这个大麻烦。 宋芫:垂死病中惊坐起,男主竟是我
言情 连载 51万字
团宠软萌小奶包,竟在皇宫里种田

团宠软萌小奶包,竟在皇宫里种田

顾薇薇酱
穿成一本书中,夏卿卿变成了小公主,原本这个公主嚣张跋扈,得罪了大反派,最后落得一个惨死的下场。 夏卿卿绝对不会重蹈覆辙,攻略几个哥哥们,还有大反派,这下就能免于惨死的结局,加上手握空间,顺带将国家变得强盛非常。 教育体系,人人都能读书。 医疗水平发达,人人都能看病。 政治改革,贪官污吏无所遁形。 在夏卿卿的帮助下,龙夏国变成了第一大国, 谁都不敢来招惹。 “小丫头,做完了该跟我回家了吧?” 原先的
言情 连载 58万字
小可怜离家出走,顾爷捡走日日宠

小可怜离家出走,顾爷捡走日日宠

爱吃猫的狐狸
(男二上位文,双洁 HE ) 桑晚遇到顾京墨的那个夜晚,有些狼狈。 她蹲在街头,身无分文,像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猫。 一辆连号宾利停在她的面前,身材颀长的男人从车上走下来,温雅矜贵,黑色的西装被风吹起,整个人显得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。 不沾人间烟火,是桑晚对他的第一印象。 男人手里拎着一件纯白色羊绒大衣,披在桑晚身上,“桑小姐,不介意的话可以跟我回家,我是你的粉丝,家里地方大,租金随你给。” - 顾京
言情 连载 36万字